膠樽徵費|政府倡向飲料供應商徵循環再造費 市民回收膠樽可獲回贈1毫
發布時間: 2021/02/22 14:26
最後更新: 2021/02/22 23:32
環境保護署今日(22日)發表諮詢文件,建議推展「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」,公眾諮詢為期3個月至5月21日。
環保署發言人表示,政府剛公布《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》,以「全民減廢‧資源循環‧零廢堆填」為願景,提出至2035年應對廢物管理挑戰的策略、目標和措施,並建設循環經濟及綠色生活環境。作為「全民減廢」的其中一項主要措施,政府建議推展「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」,要求各持分者共同承擔環保責任,妥善收集及處理塑膠飲料容器,減少對環境影響,同時促進本地循環經濟發展。
塑膠飲料容器所採用的物料一般較為單一,較易處理且具有較高的回收價值,若能在源頭妥善分類作收集處理,可更有效地轉廢為材。按「污染者自付」原則,計劃建議向塑膠樽裝飲料的供應商層面,包括製造商及進口商,收取循環再造徵費,收回計劃運作成本。
政府亦建議若干售賣塑膠樽裝飲料的特定零售店舖作為退還點,方便公眾交回用完的塑膠飲料容器。收集到的塑膠飲料容器會供應給本地的回收商作妥善循環再造,轉化成有市場價值的回收物料。此外計劃建議提供回贈,鼓勵公眾交回用完的塑膠飲料容器。
公眾人士可在諮詢期內,透過專題網站(www.pprs.hk),或以電郵、郵遞或傳真方式向環保署提交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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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吳卓峰